更年期精神病

一个有争议的医学名词,指中年后期(女45~55岁,男50~60岁)初次发生的非器质性精神病。主要见于女性。现已不被看作是一个疾病单元。临床表现以情绪忧郁、焦虑为主,可以伴有自责、自罪和疑病观念、被害妄想和嫉妒妄想,尤以嫉妒妄想较为多见。有些病人出现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现象如皮肤潮红、自觉发冷发热、多汗、胃肠功能紊乱、消化不良、便秘、心悸、失眠等现象。月经期不规则,量少或停经。

根据临床症状,可分为两个类型:

(1)更年期忧郁症。表现焦虑不安、忧郁、整日愁眉不展、坐卧不宁。为生活、家庭和儿女等小事发愁。频频向人倾诉不如死了好等等。

(2)更年期妄想状态。以嫉妒妄想较为突出,认为配偶有“外遇”,对她不忠,甚至跟踪、调查配偶的行动。两种类型病人都可有自罪或贫穷妄想。

治疗主要是应用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和抗焦虑药。性激素治疗的效果不能确定。

1896年,E.雷佩林首次从躁郁性精神病中分出更年期忧郁症。1913年克莱斯特又记述了更年期妄想症。当时认为这是一个疾病单元,与更年期身体代谢功能和内分泌腺功能减退有关。此外,在这一时期面临退休,儿女也已长大成人外出生活,这都使人产生失落感。这些心理因素在发病中起着重要作用。

多年以来,对更年期是否存在,更年期精神病是否应作为一个疾病分类单元,一直存在着意见分歧。许多在更年期首次发病的焦虑、抑郁病人,并不一定都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有嫉妒妄想的病人更是如此。而且大多数正常人在更年期性腺功能衰退时期并不发生精神病。因此,1960年代以来,倾向于取消这一疾病单元和名称。

1968年国际疾病分类第8版(ICD-8)中已把更年期忧郁症归入情感性精神病,更年期妄想症被划入“偏执状态”,都属于晚发的类型。1979年国际疾病分类第 9版(ICD-9)和美国疾病分类手册第3版(DSM-Ⅲ)中,都没有更年期精神病这个病名,1981年中华神经精神病学会审订的疾病分类中,把更年期忧郁症作为一个晚发类型纳入情感性精神病中,而更年期妄想状态这一名称也已消失。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