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综合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总体出发,根据区域发展的预期目标和相应的制约条件,确定区域发展战略和策略的综合性规划。区域综合发展规划是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的综合经济规划,以及与之有关的人口、教育、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和相应的各种经济指标,如发展速度、各种重要的比例关系、生产发展规模、产值和国民收入的年增长率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经济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额、劳动力需求人数、城镇发展布局、地区财政收支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等有关规划。

制定区域综合发展规划必须考虑如下原则:

(1)根据区域特点,既要满足总体要求,又能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

(2)力求区域内各有关部门和重要企业的布局合理,既考虑原料、能源和交通运输等的制约条件,又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保护环境的要求,适当地确定城镇规模,防止工业的过分集中或分散。

(3)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比例协调一致,在充分利用区域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的前提下,力求区域发展的结构合理。区域综合发展规划有近期(5年以内)、中期(5~15年)、长期(15~50年)之分。在进行系统分析时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应用预测技术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使规划工作立足于当前,又能面向未来。最终目标是满足整个国民经济对该区域的要求和尽快地提高本区域人民的生活和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