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留置权的特殊之处

浏览

特别留置权的特殊之处

第一,特别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特别留置权的标的物并不以存在牵连关系为必要条件;

第二,特别留置权也不须以留置权人已经占有了标的物为必要条件;

第三,单个留置物上的特别留置权可以因为债务人提供另外价值相当的担保物而消灭,这与一般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