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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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开始同时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死亡时终止;民事行为能力则于自然人达到一定年龄须精神健康时才开始,死亡时终止,且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

每一个具体的法人有什么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有什么民事行为能力。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讲是不一致的。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

法人机关或代表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代表着法人的团体意思,它们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而自然人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可自己实施民事行为,为自己取得权利,设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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