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籍储户存款的过户或支付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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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籍储户存款的过户或支付应注意的问题

外籍储户死亡之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比国内储户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外籍储户死亡后,对其存款的过户或支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在我国定居的华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储蓄存款,如原存款人死亡,合法继承人要求过户或支付原存款人在我国银行的储蓄存款时,其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相同。

2.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死亡后,合法继承人要求过户或支取原存款人在我国银行的储蓄存款时,应按照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3.在外国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储蓄存款和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的,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它可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4.合法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在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5.合法继承人所在国如是禁汇国家,可由当地侨团或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6.合法继承人所在国如未同我国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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