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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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因此,对于被诉人来说,在开庭之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并不是必须的。但一般说来,提交答辩书便于仲裁机关了解案情,作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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