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客体有何特点?

浏览

民事权利的客体具有如下特点:

  (1)有益性。所谓有益性,是指民事权利的客体能够满足人们的利益需要。因此,不能满足民事主体利益需要的事物不会成为民事权利的客体。

  (2)客观性。所谓客观性,是指民事权利的客体不依主体的意识而转移。民事权利的客体是存在于主体之外的客观现象,不依主体的意识而存在。

  (3)法定性。所谓法定性,是指民事权利的客体由法律规定的。何种客观事物可为民事权利的客体是由法律确认的,法律规定不得为民事权利客体的客观事物不能成为民事权利的客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