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是否可以提取复制的证据?复制的证据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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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提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本,由证据提供人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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