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新股发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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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新股发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一级市场高滥价发行成为二级市场泡沫的制造机制

股权分设置改革完成以后,市场虽然进入了全流通时代,新股却仍然按照股权分置时的高溢价发行,从源头上为二级市场输入了泡沫。同时,巨额资金囤集一级市场获取无风险收益,致使新股发行市盈率越定越高,第六批发行的创业板市盈率更是高达88.66倍。然而,在新股发行的火热外表下.深藏着的是新股上市后股价爆炒后又大跌的风险。引发2007年股市暴跌的中国石油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近期上市的拓邦电子、宏达经编、中核钛白也分别上演新股发行的悲喜剧,上市首日分别暴涨577%、538%、500%,然后就陷入漫漫跌途。巨额机构资金囤集一级市场,疯狂吞噬新股上市后二级市场的溢价.贪婪吸食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使得证券市场的投资功能丧失殆尽,这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之所在。

其次,在新股分配方面,向机构投资者和大资金倾斜,对中小投资者显失公平。

虽然2009年修订的新股发行办法规定.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但是,由于资金量大小决定了话语权和最终分配结果,大量“打新”资金。仍旧囤集于~级市场.专门用于申购新股。这不仅是资源浪费,而且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中小散户参与网上申购,中签如同“中奖”般艰难。在英国、美国、香港等成熟的资本市场,新股发行都是首先保证中小散户的申购,因为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中的弱势群体,是监管部门的维护重心。

比如.香港市场在新股发行上就采用了“一人一手”制一发行人为了照顾中小散户,不论其资金多少,保证每一有效申购账户都获得一定的新股。同时,由于散户力量有限,没有能力暴炒股票,新股更多地分散在他们手中,很难形成泡沫。

第三,新殷定价机制不合理,导致市场过度投机

目前,我国的新股定价是网下询价方式。在一级市场上,新股发行价主要是根据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而定,虚假出价、操纵出价等问题不可避免。一级市场的定价更多的体现出机构投资者的话语权,却远远背离了理性的市场化定价。在中石油的网下询价过程中,很多询价机构的报价完全脱离了中石油的内在价值,利益的驱使得询价机制形同虚设,演变成拼抢新股的博弈报价游戏。上市交易时,机构投资者通过筹码的过度集中操纵集合竞价,从而使开盘价与发行价大幅背离,引发新股首日股价暴涨.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益分配严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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