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超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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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超募的原因

(一)定价机制的弊端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和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根据发行价格区间向询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的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

在办法中可以看到,询价的主体为券商、基金和保险机构,可以说他们为新股发行价格的主要决定者。但没有对这些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制约。他们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抬高或降低发行价格,即没有激励与约束的初步询价容易导致制定的价格区间偏离实际价值。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的有效性有待商榷,新股发行在初步询价确定的价格区间不能反映新发行企业的真实价值。

(二)宏观经济向好

创业板开启时,中国的经济已经回暖,而股市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宏观经济向好也必然会反映到上市公司的股价上。因此,创业板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启动,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创业板高股价、高市盈率,使得创业板超募。

(三)创业板公司的价值被高估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所公布的发行上市标准,如企业需满足最近两年连续赢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赢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可以看到,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本身投资价值很高。而且,其中的大部分都是高科技公司拥有独特的赢利模式、创新的商业模式、被著名创业投资机构持股等,这就说明在未来这些公司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投资价值很高。但是一些希望可以在创业板成功上市以募集大量资金的企业,大肆粉饰财务报表,并邀请券商为其重新包装,最终成功混入以高成长性著称的创业板阵营。市场对企业的价值给出了较高的估计,最终新股以较高价格发行,从而企业成功募集到大量资金,并意外获得了可观的超募资金。随着前几批上市的企业年报的报出,这种企业价值被高估的行为逐渐被暴露出来,大量上市公司不能实现上市前的持续盈利,实际的盈利能力与发行时的高市盈率完全不符。由于市场对这类企业的价值的高估使得它们获得了可观的超募基金。

(四)供求失衡

在供给方面,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制约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量。在需求方面,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我国开始重视那些走高科技发展路线的中小企业,希望它们为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做出贡献。而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很多来自于新能源信息技术、通信、新传媒等领域,自然会受到市场的追捧。另外,我国股票市场向来就有“追新”的传统,更何况创业板股票戴上成长性的光环,各怀“概念”的创业板自然成为炒作的绝佳对象。因此,导致对创业板公司股票的需求强烈。这种股票的供需失衡自然就导致了超募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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