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100指数成份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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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100指数成份股调整

定期调整

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8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12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定期调整时设置备选名单,以用于样本股的临时调整。当指数因为样本退市、合并等原因出现样本空缺或需要临时更换样本时,依次选择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靠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备选名单中股票数量一般为指数样本数量的5%,当备选名单中股票数量使用过半时,将补充新的名单。中证100设置5只股票的备选名单。

临时调整

对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市场前10位的新发行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进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当新发行股票符合快速进入指数的条件,但上市时间距下一次样本股定期调整生效日不足20个交易日时,不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与定期调整一并实施。

对于增发、重组和合并等行为导致股票总市值增加,符合上述快速进入条件的,处理方式和新发行股票一致;

两家或多家成份股合并,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份股资格,产生的样本股空缺由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填补。原成份股保留在指数中至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进入指数止。

一家成份股公司合并另一家非成份股公司,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份股资格。原成份股保留在指数中至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进入指数止。

一家非成份股公司收购或接管另一家成份股公司,如果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排名高于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则新公司股票成为指数样本,原成份股保留在指数中至新公司股票进入指数止;否则,自该成份股退市日起,由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作为指数样本。

一家成份股公司分拆为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能否作为指数样本视这些公司的排名而定。

1.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排名都高于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作为新样本进入指数,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被剔除以保持指数样本数量不变。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于上市第二日计入指数,原被分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数中至新样本进入指数止。

2.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中部分公司股票排名高于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则这些公司股票作为新样本进入指数。新样本于上市第二日计入指数,原被分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数中至新样本进入指数止。

3.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低于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但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高于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则分拆形成的公司股票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被分拆公司作为新样本进入指数。新样本于上市第二日计入指数,原被分拆公司股票保留在指数中至新样本进入指数止。

4.如果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股票全部低于原成份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同时低于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股票,则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自原被分拆成份股退市之日起,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计入指数。

如果成份股公司申请破产,尽快将其从指数中删除,产生的样本股空缺由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填补。

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或暂停上市时,自退市或暂停上市之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备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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