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市场的特殊性

浏览

中国股票市场的特殊性

中国的股票市场是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恢复的,其建立和初期发展过程中政府干预程度深,使得股票市场明显有别于其他国家。

1、中国股票市场的特殊性

我国股票市场形成于计划经济金融体制向市场经济金融体制的转轨时期,是在财政、银行和国有企业经济状况日益困难的时候诞生的,中国股票市场的功能是为经济转型的特殊需要而设置的。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财政集中的资金相对较少,企业和个人支配的资金相对增加,形成大量社会沉淀资金。所以,国家开始进行投融资制度创新试验。一方面通过发行各种债券从社会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股份制试点。所以,利用证券市场的筹集功能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是证券市场能够在中国产生的立足点。

①由于中国证券市场有国有企业融资的压力,故它只能是一种融资市场的制度安排,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证券市场却属于投资市场的制度安排。既有的研究已表明,融资市场的初始制度安排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许多先天性的缺陷。

我国股票交易行为和过程也具有特殊性,具体表现为:第一,供求形成的特殊性。虽然自2001年以来,我国证券发行上市已经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但上市公司总量仍然受到计划的严格限制,上市公司的数量与质量仍然是由券商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的结果,而非市场选择的结果。第二,市场分割的特殊性。根据投资主体不同,我国存在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其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转让,由于其占据上市公司全部股份达65%之多,分割的证券市场产生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这从制度方面默认了同股不同权、同权不同价现象存在的合理性。

②另外,A股和B股的划分人为分割了认购者,降低了市场的组织效率。第三,股票定价的特殊性。在规范成熟的证券市场中,新上市的证券价格是基于其内在价值判断所形成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供求均衡价格。然而,多年来我国股票上市发行价格的确定不是基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前景的分析,也不是基于股票内在价值的预测,而是在一级市场上假定上市公司全部股份都流通情况下所形成的市盈率,作为制定发行价格的依据,人为地造成股票一级市场上无风险暴利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开始已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开始尝试询价对象、承销商与上市公司的定价博弈,我国股票发行的市场化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另外,国有股股东以面值认购股份,而社会公众以较高的发行价或市场价认购,两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分红派息权及新增净资产所有权,并平等地承担经营风险、破产风险,有失公平。

2、中国股票市场的功能不足

我国股票市场不是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经历了一个自然的孕育过程,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催生和推动的,因此,产生了一定的功能错位和异化

股票市场被政府赋予了筹集建设资金、搞活国有企业、顺利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切换的历史重任,决定了我国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在一定时期必须以大量筹集资金和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为中心,然而,股票市场基本的融资功能还较弱。由于实行上市额度管理和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得大型企业发行有困难,非国有企业难以获得发行额度,许多优秀企业不能上市筹资。可以看到的事实是,股市的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极度弱化。2002年2.4万亿元社会融资总额中,股市融资仅为962亿元,仅占4%。2003年我国社会融资总额2.99万亿元,股市融资仅为720亿元。2034年预计的2.4万亿元的融资中,股市融资仅为900亿元左右,股市融资不足4%。

另外,制度创新功能也较弱。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经营机制转换不彻底;由于国家股不能流通,使得国家股不能享受证券增值的好处,二级市场炒作性收购多于经营性收购,由政府行为决定的国有企业重组后经营成功的不多,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等。

中国股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普遍的。我国股票市场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市场规范程度较低,不对称信息问题更加严重。上市公司具有信息优势,而监管机构处于信息劣势。由于我国上市选择机制的特殊性和国有资本所有者人格主体缺位的企业委托代理机制的根本缺陷,更加剧了上市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逆向选择风险,加上造假成本远远小于造假收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形成虚假信息源。在信息传递和加工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股东国有上市公司监督缺失,股东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造成中小股东在收集信息过程中纷纷“搭便车”,在信息传递和价格发现中,出现“羊群现象”、投机性强、利用内幕消息恶性炒作、市场操纵,形成泡沫等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