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集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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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集团模式

银行保险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交叉持股、兼并收购,或者通过保险公司设立银行、银行设立保险公司等新建方式成立金融集团,实现比其他三种模式更为一体化的银行保险运作模式。

银行保险的金融集团一般通过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并购、发起设立子公司等方式实现。金融集团的主要优势在于:

(1)产品优势。金融集团内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金融集团的信息优势,针对集团客户需求,设计相互补充的金融产品,从而大大降低金融集团进行市场开拓的成本和风险。

(2)信息优势。通过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集团可以了解更多的关于客户的信息,降低了其信息收集成本。

(3)分销优势。金融集团模式下,形成了一应俱全的金融产批“超级市场”,前台及后方办公系统全面一体化,拥有强大的客户数据信息系统。由此,金融服务集团下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地利用对方的客户群体和分销渠道摊薄销售设施和网络系统的固定费用,在通过交叉销售增加销售数量的同时,降低分销的边际成本

(4)风险管理优势。出于银行和保险的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和利润并不完全相关,金融集团多角化的服务和产品组合,能够天然地形成风险分散以及稳定利润的效应,从而实现风险管理费用的行约。

在金融集团模式下,经营银行和保险所需的人力、客户、实物、技术资源可以完全共享和整合,银行与保险公司都服从集团整体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和利润分配,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更好地实现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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