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目前各商业银行也普遍规定,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它的基本操作模式是: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向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最后银行凭着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和虏贷保险等给予贷款。
银行要求购房者投保房贷险的目的:一是保证贷款最直接和有效的收回,二是保证房屋作为抵押物的安全。因此,发生赔款应首先保证归还银行贷款,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在出事后保证还款,银行也可以不享受赔款,但是必须保证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保险公司是为银行和投保人(即购房者)提供保险服务的,是按照银行和投保人的约定提供服务,保险公司不能指定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作为权利人的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且在还清贷款前,房贷险是不能变更受益人的。在房贷险保单上,第一受益人约定为贷款银行,原因是:房贷险作为一种保证保险,之所以被设计出来,主要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化解房屋损失、人身伤 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而是为了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无力还款,导致银行出现的风险和损失。
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按照房贷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借款人可携带保险单正本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缴的保赀或做变更受益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