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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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历史悠久,城南12公里处的“卡若原始村落遗址”,使卡若区历史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以前。

汉魏时期,称以昌都县为中心的广大地区为“康”

唐朝时归依吐蕃;

元朝起,正式划入中国版图;

清朝称昌都为“察木多”(相当于行署)。驻藏大臣设正副二职,其副职长驻昌都镇。

为昌都县,后改为昌都宗。

1950年,昌都解放后,中共中央在昌都镇建立了党在西藏地区最早的人民政权组织—昌都县人民解放委员会,隶属国务院领导;

1956年,昌都县划归西藏自治区

1960年,合并拉多宗又改为昌都县;

1959年4月20日,昌都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下辖三个行政区,1959年底增至7个行政区;

1962年7月,重新划分昌都县为10区1镇,共52个乡;

1987年,实施撤区并乡,昌都县划分为1镇1区15乡,辖259个村,10个社区,920个自然村;

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西藏自治区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昌都县改为卡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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