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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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时亳州属豫州。

西周初时期,神农之后的姜姓焦国迁至于此。

春秋初期,焦国被陈国所灭,此地属陈国,陈于此建焦城。公元前478年,楚国灭陈国,筑谯城。

秦时,置谯县、城父县,谯县属砀郡,城父县以及大部分地区属泗水郡。

汉时,亳州先后属豫州、沛郡、沛国。建安末年设谯郡。

魏皇初二年(221年)封谯郡为 “陪都”,与许昌、长安、洛阳、邺并称 “五都”。

西晋时,在此置谯国,谯县是治所。

北魏正始四年(507年)为南兖州治所。

北周大象元年(579年),改南兖州为亳州,治所不变,亳州之名始于此。

隋大业3年(607年)又改亳州为谯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谯郡更名为亳州,下辖谯县(今谯城区)、山桑县(今蒙城县)、城父县(今涡阳县西北)、临涣县(今河南永城)、酂县(今河南永城)、鹿邑县(今河南鹿邑)、永城县(今河南永城)、真源县(今河南鹿邑)8县。

宋时,亳州属淮南路,金时属南京路,下辖6县5镇。

元时,亳州属归德府(今商丘),下辖6县。元至正1

5年(1355),刘福通起兵反元,拥韩林儿在亳州称帝,建 “韩宋”政权,以亳州为都城。

明朝初年,亳州一度为县,属颍州。弘治九年(1496),又升县为州。

清初,亳州属安徽布政使司直辖。1864年,清廷镇压捻军后,析谯县、蒙城县、阜阳县各一部设涡阳县。

1912年,国民政府降亳州为亳县,由省直辖。

1964年,国务院决定从阜阳、涡阳、蒙城、凤台各划出一部成立利辛县。

1986年,国务院决定撤销亳县建制,设立亳州市(县级)。

1998年,收归省直辖(副地级)。

2000年,正式设立地级亳州市,下辖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和谯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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