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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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40年(西汉建元元年),在此地设置“东昏县”。

公元9年(王莽新朝始建国元年),改称东明县,已有2150年的历史。

公元223年(黄初四年)废,历经363年。

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复置东明县

明朝洪武十年(1377年),再次废东明县。

明弘治三年(1490年),再次重设东明县。这便是东明县历史上“三置二废”。一次大迁徙即是金兴定二年(1218年)东明县自开封东九十里,即今兰考县城西北,徙冤句、南华故地。将冤句、南华之辖地置为东明县,治所在今东明集。

自金、元、明、清至民国属直隶省(河北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先归平原省,

后属河南省再后归属山东省。”“元代以前,东昏、东明与今同名而异地,冤(句)、南

(华)、黄(外)、济(阳)与今同地而异名。”其沿革情况为:东明县秦时为阳武县户牖乡,隶三川郡。秦始皇东巡至户牖,霾雾四塞遂命此地为“东昏”。公元前140年(西汉建元元年),置东昏县。公元9年(新朝始建国元年)称东明县,“东明县”名即始于此。公元25年(东汉建武元年)复改东明为东昏。公元223年(曹魏黄初四年)废东昏县,县城改称东昏镇,县辖地分属外黄等县。公元963年(北宋乾德元年),在东昏镇改置东明县,属开封府。公元1218年(金朝兴定二年),徙县治于河北冤句(县城在今东明集镇),原县城降为通安堡。1368年(明朝洪武元年),为避水患,县城迁至云台集(今县城西南西堡城)。1377年废东明县,县辖地分属开州、长垣。1490年(弘治3年)重置东明县于大单集(今东明县城)改隶大名府属河北省。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东明县属平原省菏泽专区。

1963年划归山东省菏泽专区,今为菏泽市

新中国成立前,东明县属河北(直隶)省;1949年,划归平原省;1952平原省撤消后,属河南省;1963年,国务院为解决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地区水利问题进行区划调整,将东明县又从河南划归山东省,1964将山东省范县建制及所辖金堤以南地区、寿张县金堤以南地区划归河南省。从1994年到2000年,相继撤销三春集乡、马头乡、刘楼乡、大屯乡,设立三春集镇、马头镇、刘楼镇、大屯镇等。

1994年12月29日,撤销东明县三春集乡、马头乡,设立三春集镇、马头镇。东明县辖5个镇、17个乡:城关镇、陆圈镇、东明集镇、马头镇、三春集镇、高村乡、海头乡、菜园集乡、武胜桥乡、张寨乡、沙窝乡、渔沃乡、胡庄乡、长兴集乡、王店乡、刘楼乡、焦楼乡、临河店乡、小井乡、五营乡、大屯乡、焦园乡。

1996年12月29日,撤销东明县刘楼乡,设立刘楼镇。(鲁政函民字[1996]67号)。

2000年6月21日,东明县撤销大屯乡,设立大屯镇。其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驻地不变(鲁政函民字[2000]50号)。

2000年,东明县辖7个镇、15个乡,包括城关镇、东明集镇、陆圈镇、马头镇、三春集镇、刘楼镇、大屯镇、渔沃乡、临河店乡、沙窝乡、长兴集乡、王店乡、焦园乡、小井乡、胡庄乡、武胜桥乡、菜园集乡、张寨乡、高村乡、海头乡、五营乡、焦楼乡,以及中原油田六七厂虚拟镇等。

2010年撤销武胜桥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武胜桥镇,镇政府驻原武胜桥乡政府驻地;撤销城关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城关、渔沃2个街道办事处。

2012年9月撤销东明县沙窝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沙窝镇,镇政府驻原沙窝乡政府驻地。

2013年9月 撤销东明县小井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小井镇,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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