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桃山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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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区,以境内桃山得名。

中华民国时期,属勃利县管辖,初隶南乡,后改隶小五站镇。

民国十九年(1931年)东北沦陷后,隶属十一甲。

民国二十六年(1938年)日本侵略者强占民地,设立桃山开拓点。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勃利县第五区管辖。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桃山区划归新增设的七台河区。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2月改为第十二区。

1955年5月,复改为七台河区。

1956年3月,撤七台河区划乡,隶属七台河乡管辖。

1958年9月,并入七台河人民公社,同年底划归七台河矿区公社管辖。

1960年3月,改隶七台河镇公社。

1965年2月,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

1970年4月,改隶七台河市。同年5月,设立市属桃山街道。

1973年6月,并入红旗公社。

1978年9月,七台河市政府自北山迁至桃南(今桃山区)。

1981年10月,桃山区复设桃山街道。

1984年1月20日,黑龙江省省政府批准,设立桃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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