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立城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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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城镇历史悠久。早在清朝嘉庆五年就在伊通河东岸设置长春厅,衙署民人称为新立城。成为长春市的最早设治,因此有“先有新立城,后有长春市”之说。

1962年3月23日经长春市郊区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了新立城人民公社

1980年1月,改制为新立城乡人民政府。

1984年11月撤乡设镇,成立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1995年9月1日划归长春市南关区管辖。2003年9月24日划归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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