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敖汉旗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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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境内发掘出 “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和“红山文化“四种古文化类型。其中兴隆洼文化距今8000年,兴隆洼遗址被考古界誉为“华夏第一村“。早在新石器时代,古代先民就已在这里过着渔猎和游牧相结合的原始生活。

春秋战国时代为东胡地,后为燕地。

秦代属辽西郡。后为匈奴左地。

曹魏时置昌黎郡,后为鲜卑段部所据。东晋十六国时,敖汉地先后归后赵之管州、前燕之龙城、前秦之平州昌黎郡以及后燕北燕之平州昌黎郡。

隋朝时属辽西郡。

唐初为松漠都督府徒河州辖境,后为契丹地。辽代为中京、上京辖地。后为金朝属地。元代为辽阳行省大宁路。明初为大宁卫地。清崇德元年(1638年)编定敖汉部为55佐领置敖汉旗,属昭乌达盟。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敖汉归八沟厅辖;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归建昌县辖;光绪二十九年 (1903年)归建平县辖。

伪康德四年 (1937年)旗境内置新惠县,与敖汉旗并存,实行蒙汉分治。

1945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敖汉地建新惠县政府,翌年增置新东县。此时新惠、新东与敖汉旗并存,均属热辽地委所辖。

l948年3月新惠县、新东县合并为新惠县,同年6月,敖汉旗、新惠县合并为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政府。

1949年3月,取消旗县联合形式,复称敖汉旗,属热河省辖。

1956年1月,敖汉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隶属昭乌达盟。

1969一1978年,归辽宁省辖。

1979起,归内蒙古自治区辖。

2000年,敖汉旗辖7个镇、22个乡、1个苏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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