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对生产性粉尘浓度监测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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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生产性粉尘浓度监测周期与煤尘种类,产尘地点和监测内容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对生产性粉尘浓度监测的周期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

  ①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2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②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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